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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

今天的日子跟往常不一样。

沈清妙早早就收拾好自己前往油尖旺的公寓。

“宝宝。”

门被打开,身穿粉色睡袍的美丽女人看见沈清妙眼神满是惊喜。

她弯腰打算为沈清妙脱鞋。

沈清妙拒绝:“我自己来,妈咪。”

女人跟沈清妙的眉眼相似,不一样的是比沈清妙多了些英气。

尽管能看出对方已经在吻痕上盖了层遮瑕。

但因为女人太白反而显得突兀。

“六小姐。”

“六小姐。”

客厅内除了菲佣还有两个保镖。

沈清妙冷脸赶人:“主人说话,狗也要留在这里听?”

丁瑶仔细地看了圈沈清妙, 眼神充满不舍跟慈爱。

“宝宝,怎么瘦了呢?”

她怜惜地摸了摸沈清妙的脸:“下巴都尖了。”

保镖听话地退出公寓门外守着。

沈清妙握住丁瑶的手:“妈咪,他又把你送给了谁?”

听女儿这样说,丁瑶神情露出些许难堪。

她下意识用手遮掩痕迹:“没有啦,宝宝,妈咪就是去国外旅游。”

从小被驯养的乖巧金雀连慌话都说的那么明显。

丁瑶牵着沈清妙往卧室走:“好了,难得见面一次不要说这些了。”

“妈咪给宝宝买了几条新的珠宝。”

沈清妙沉默跟在身后。

女人高兴地打开首饰盒,把自己认为最好的首饰都拿出来一一在沈清妙脖间比划。

丁瑶:“我就说红色适合我家妙妙。”

丁瑶:“这些妈咪已经跟你爹地说过了不给夫人,留给宝宝当嫁妆。”

沈清妙看着女人柔顺长发跟精致的脸哽咽出声:

“妈咪,你离开港城好不好?”

丁瑶手上动作僵住,接着她又笑笑:

“为什么呀?”

沈清妙:“这就是吃人的地方,妈咪,走吧。”

丁瑶脸色冷下来:“这种话不要再说了。”

沈清妙眼眶猩红:“为什么不能说?以前你说我小,你要顾着我,现在我大了我不需要你再为我留在这种吃人的地方。”

“妈咪,我只问你,如果我要带你走,你会不会跟我走?”

丁瑶还想说两句硬话可触及到沈清妙的眼泪,神情似小孩般无措。

她有些慌乱:“宝宝,你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呀?”

丁瑶:“你嫁给霍家做阔太太多好,不用像妈咪这样。”

“妙妙,女人这辈子只要可以穿漂亮的戴贵的用好的不就好了吗?”

“离开港城,妈咪又能去哪里?”

“这种话不要再说了,先生听见会不高兴。”

沈清妙闻言呼吸逐渐平稳。

她不怪自己母亲懦弱。

她的母亲丁瑶五岁从北方被拐至花都,六岁因为过于出众的被贩卖到港城成为富商圈养的家雀。

十六岁初次拍卖被沈常青看上。

十七岁生下沈清妙。

在还没懂事的年纪就承担起作为母亲的责任。

那几年丁瑶几乎被遗忘。

沈常青女人多压根就记不起被圈养在郊区的丁瑶。

纤细的少女艰难养着婴儿。

她没学历没有太多的社会阅历,空有皮囊。

在当时那个年代及环境下,美貌的丁瑶会受多少苦可想而知。

但母亲这个身份总是会令女性更加强大与坚韧。

一直到沈家为生儿子迁祖坟,风水先生为沈家批命。

当罗盘指向尖沙咀,沈常青才记起来丁瑶。

而她被接回沈家。

沈清妙努力勾起抹笑,撩开丁瑶耳边碎发:

“妈咪,你说的对。”

不必逃。

为什么要逃?

她成为沈家的主人,不就好了。

——

港城电视台停车库。

“你去把思诚接回来。”

电话里传来沈夫人冷漠的命令。

沈清妙垂眸:“知道了,母亲。”

沈思诚,沈夫人千辛万苦做试管高龄产下的小儿子。

目无王法,无法无天。

每次沈夫人只要让她去接他那就代表又出事了。

沈清妙垂眸点燃个烟,细白手指夹着香烟,指尖颤抖。

她用黑卡拨出电话:“大哥, 我过去了。”

沈家的长子沈思聿,她名义上的大哥。

敌人的敌人就是暂时的朋友。

沈思聿做局。

她补刀。

至于为什么沈思聿会跟她合作,因为她为他提供了消息。

某行总行行长的公子贺池就在澳城。

而目的,是来找他的表妹。

京北黎家的大小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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