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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《七零:分家后,她成了国家的手中至宝》在线全文阅读

由著名作家“忘尘酒”编写的《七零:分家后,她成了国家的手中至宝》,小说主人公是叶清月霍清持,喜欢看年代类型小说的书友不要错过,七零:分家后,她成了国家的手中至宝小说最新章节第444章 晚些睡「叶清月霍清持番外,大结局」,已经写了1004622字,这本书的属性有年代、现代言情、重生、系统、种田、团宠等。

小说《七零:分家后,她成了国家的手中至宝》在线全文阅读

一、作品简介

作者是忘尘酒的热门新书七零:分家后,她成了国家的手中至宝火爆上线,主角是叶清月霍清持。主要讲述了:叶正华一听叶老头的话,顿时大惊失色,酒全醒了:“爹,谁敢抢你钱?”他憨厚的脸上,多了几分狠辣。叶老头咬牙切齿:“叶清月。”叶正华还以为自己听错了:“谁?”“叶清月。”叶老头恨声道:“那死丫头不知道是不……

二、书友评论

看了最新的章节,不支持陆爱国成为女主后爸。原本叶勇一家是那么的幸福,虽然他后来很压抑很迷茫,但只要他还爱叶向红,就不会变坏,说不定会更好。但这个时候陆爱国出现了,不管他出现的理由多么的正派,但事实是,他确实影响了叶勇夫妻的感情,还是在叶勇最迷茫脆弱的时候出现的。按照叶勇以前混不吝的性格来看,会出现家暴酗酒这些是正常现象(不是情有可原的意思,只是按正常性格分析),他可以因为叶向红“变好”,也可以因为叶向红变得更坏。但却没有真正的变好,那些暴虐因子只是被他压制隐藏了,所以后期的反噬才会更厉害。或许他爱过叶向红吧,但他更爱自己。在他迷茫的时候他是有继续做好丈夫好父亲的几率的,但陆爱国的出现直接把几率降为零。所以按照叶向红的性格,永远也不可能接受陆爱国,尽管他不是直接因素,他的出现也实属无奈,他的身份不可暴露,叶向红也愿意帮他隐瞒,甚至为此弄丢了她的幸福生活,但人还不能有情绪了,我可以去做但我不喜欢不也是人之常情吗。都说叶向红是叶勇的白月光,叶勇又何尝不是叶向红的光呢,叶勇带给叶向红的是救赎,是爱,是对未来的希望。所以后来尽管叶勇家暴她,她也没有怨过他,她知道,那个救她于水火的阿勇已经死了,现在这个只是她的丈夫叶勇,只是孩子的父亲,甚至只是后来的秦勇。不是为谁洗白,叶勇也没啥好洗的,只是按照人物性格做了下分析。当然,我并不是忘尘酒,所以后续的剧情到底是什么我也不知道,也许陆爱国真的能成功上位呢,只要合理就可以存在。

稀稀疏疏的雨下了下来,这一天霍泽入狱了。霍清持∶你为什么要这么做?是因为你妈吗?霍泽∶哈哈哈哈哈,我妈就是被你们害死的,要不是你们,我妈还会死吗?霍清持∶我来告诉你真相吧,你妈当初喜欢的是我爸,为此一直纠缠我爸。有一次他约见了我爸,我爸那时有事,所以让你爸去拒绝她,没想到你爸中了计和你妈有了一晚,生下了你后她却还是一直纠缠我爸,当初车祸她是想把你爸推下去,可是争执间自己不小心摔到了路上出了车祸。霍泽犹豫了一会说∶这都不是真的,不是真的!!霍清持∶看你的表情你或许也知道一些吧,不管你信不信这都是真的,你做的这些事情不管哪一条都是可以给你处刑的,也许这就是做坏事的代价吧!霍清持说完走了,霍泽愣愣的看着一边。霍泽∶也许我早该想到的,可是我并不想承认,明明我妈妈是这么爱我,为什么要骗我呢?霍泽∶下药的女人,不该出生的孩子,说的就是我和我妈吧!哈哈哈哈,我这一辈子是过得多么荒唐啊,我什么都没了,我这一生过得到底有什么意思啊,哈哈哈哈!

感觉妈妈缺个爸爸,要是有不经意间喜欢上叶向红的就好了,最好还是个大佬!希望忘尘酒大大能安排上[送心][送心][送心][送心]

我更偏向于女主的妈是被那个陆爱国救的,然后被叶勇顶替了功劳,都不大可能是女主是他的女儿

爱国年轻的时候遇见的会不会就是女主的妈妈,之前在一起过,有了女主,那个叶勇家暴,然后女主妈妈才会在女主出事的时候犯病

这次男女主番外一的选题,无论是婚前焦虑症,还是其中提到孩子对父母的影响,孩子用自己的一生去对抗那些伤害,都是生活中非常常见,却又总被人忽略的话题。处在这个压抑的环境,大多数人主动或被动变得顿感,不去察觉他人的感情,久而久之,面对别人的脆弱,就只会丢下一句矫情,掩饰自己的不耐烦,将责任丢给别人。可自己陷入低沉时,又等待别人的发现与体贴,就好像一个怪圈,谁也不想饶了谁,最终大家都在受伤害。很早以前我就在评论区里提到过,这是一篇治愈系爽文,我想做的,便是借主角的存在,去体谅与治愈读者心中的敏感与脆弱,获得阅读的快乐。可能我做的不算好,但偶尔发现一些评论后,让我明白我还是做到了的,用文字温暖了他人。

看这本书的时候,我真的是差不多全程都在哭。书里的内容让人看了很压抑,但是又让我无法放开这本书,我只可以说忘尘酒把心理的这一块拿捏的非常好。其实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的人都是有精神病。只是每个人的精神状态调节方面,每个人的处理方式不一样。在书里叶向红的心态其实可以跟真正的心灵导师可以媲比。因为每个人的人生不同,你无法站在最高的位置去道德评价别人的人生。叶向红说的最对的一句话就是:“他真的努力过了,很努力。但是不是所有的努力都能坚持到最后,换来最好的结果。中途而废的才是常见。”这句话说的太对了,不管是任何人,事都可以用。谁敢说自己的生活幸福美满,天天甜蜜呢?女主的爹其实是很爱女主他娘的,只是每个人对爱情的处理方式不一样。因为生活中的鸡毛蒜皮已经压的一个男人非常的劳累。在那个时候偏偏出现了一个把他压垮的事情。其实他知道了,他自己错了,但是他已经动手了,就无法挽回了。所以他当时的心里只选择了逃避。他无法面对自己这样的行为,所以他逃避了自己的过错。他把过错方都给了别人。其实现在大部分的人都会这样子,都会去埋怨别人,只是事情大跟小而已。忘尘酒写的这本书文笔真的很好很好。希望看到我的这条评论的读者,能用心的去看这篇文章。可能你会在里面学到不一样的东西。

说实话,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些读者会认为叶清月不是叶勇的女儿呢?我觉得有些读者的脑洞也太大了吧?什么穿越的,人皮面具的也就离谱,为什么非要认为陆爱国是叶清月的父亲呢?现实中就是像叶勇这样的人多,为什么不承认叶勇是叶清月的父亲呢?而且叶向红那么喜欢叶勇,怎么可能背叛叶勇呢?叶老头,那家的根子那么坏,就说明叶勇他其实并不是一个多么好的人,我个人并不认为叶勇他是好的,父亲母亲的行为会让孩子们去学习,去模仿,所以我认为叶勇他可能本来就是一个不好的人,而叶向红小时候应该就是比村里大多数人好看,所以叶勇有个新鲜感,这个新鲜感一旦过去,这个叶勇还是会变成一个糟糕的人,就如叶老头那样。

我已经越来越懵逼了,我搞不懂女主妈说秦勇不是叶勇的话是什么意思了,我本来以为就是女主她们想的意思,可是这个话出现了好多好多次。然后再加上女主妈碰上叶勇后,叶勇的反应。感觉里面有事,就让我觉得女主妈很有问题。啊啊啊啊啊搞不懂搞不懂,而且我也见别人说了,女主三人都是叶勇的小孩,不可能是别人的。所以到底是啥啊,叶勇到底为什么会变不好?女主妈为什么会一种是正常人却装精神病的感觉?抓头发抓头发!好多伏笔,但是更新又慢,感觉还要好久才可以知道真相,有一股气憋在心里面,太难受了。不过我一定会好好看的哈哈哈,呜呜呜这种感觉真难受。

整体来说,这本书还是不错的,有一些漏洞,但无伤大雅。令我最惊喜的是忘尘酒对女主爸、妈的描写,爱情也可以是一见钟情愿意为你变好,也会是因为生活厌倦、反叛而回归自己原本的“坏”,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,我懂你、你懂我,你的改变我知道,你的决定我也明白,酗酒家暴,故意不让解释,无非是厌倦了现在,救灾牺牲,只是逃离现在重新开始。我爱你,爱的是救我、护我、努力改变、一起吃苦陪伴的你,而当你开始后悔、想要改变、不再珍惜、守护这个共同的家,我爱的你也就只存在于记忆里。作为小配角出现的知雾妈妈,着墨不多,但结局的改变也是很吸引人的,读者都觉得无可救药的角色,忘尘酒没有一杆子直接判死刑,而是让她见识、体会世界的繁华后,做出了改变,迈向属于她的幸福

三、作品赏析

叶正华一听叶老头的话,顿时大惊失色,酒全醒了:“爹,谁敢抢你钱?”

他憨厚的脸上,多了几分狠辣。

叶老头咬牙切齿:“叶清月。”

叶正华还以为自己听错了:“谁?”

“叶清月。”

叶老头恨声道:“那死丫头不知道是不是被人指点过,突然就变精了,一回来就说要分家,大队长和妇女主任也是对糊涂的,居然站在她那边,帮着她分我的东西,抢我的棺材本……”

他越说越气,想到那三百块钱,眼角都湿润了。

叶正华错愕,他居然没听错,真是叶清月!

那个和她爹一样,性格内向,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丫头?

陈玉兰见丈夫一脸茫然,便拉着他坐下,简单给他讲了前因后果。

叶正华听完,勃然大怒:“她真是胆子肥了!居然敢拿那三百块?”

尽管那是叶勇英勇牺牲换来的抚恤金,可在叶家人眼里,那三百块是他们的,跟叶清月一家没半毛钱关系!

当初要不是叶老头和李婆婆结婚,把叶勇那拖油瓶养大,能有今天?

所以这钱,该给他们!

“现在说啥都没用了。”

叶老头抹了把辛酸泪,“大队长和妇女主任都帮着她呢。”

眼下这情况,他们是没法把钱抢回来了。

要不然,又得被大队长扣“贪污国家财产”的帽子。

叶清月去拿钱时,大队长还板着脸说,如果他去抢那三百块钱,得坐几十年牢,甚至吃花生米!

“那狐狸精也不是个安分的,三百块到她手里,估计不消一年就能花光……”

叶老头越想越心痛。

“爹,咱们明面上是没法做啥,可不代表暗地里不能啊。”

叶正华眼珠一转,有了主意。

“你的意思是?”叶老头眼前一亮。

他一直很疼叶正华,可不仅仅因为这是自己亲儿子。

最重要的是,叶正华从小就孝顺,脑子灵光会来事,给家里带来不少好处。

“大嫂今天在厂里加班,干了很多活,那狐狸精折腾一天,估计也累了,小病秧子更别提,白天都没精神,熬不了夜。”

叶正华分析着情况,总结道:“她们现在肯定睡得跟死猪一样,我们可以趁这个机会……把钱偷回来!”

“可她家丢了钱,肯定会找上咱家吧?”

李婆婆胆子小,听了这话很害怕,偷鸡摸狗可是要坐牢的!

叶正华瞥了自家老娘一眼,掩饰心中不屑,说道:“娘,你也不想想,村里人都知道她们刚分家,手里捏着钱,大队长能保证是咱家偷的?”

只要办事小心,不留证据,派出所那边也不能抓人吧?

李婆婆还是害怕。

叶老头却来了精神:“这主意好!现在已经是深夜,村里其他人家估计也睡了。”

叶正华与叶老头相视一笑:“是最好的时机。”

……

叶清月睡着了。

又醒了。

无它,蚊子作祟。

这从侏罗纪就存在,对生态圈毫无作用的害虫,简直是祸害遗亿年!

而且现在是1978年,华国内仍有部分地区疟疾肆虐。

而蚊子,就是传播疟疾的媒介。

七十年代初期,叶清月还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,那年是疟疾爆发的高峰期,全国有两千四百万人发病。

直到1971年,女科学家屠女士从青蒿素中发现抗疟有效提取物,国内乃至全世界疟疾肆虐的情况,才慢慢好转。

为了控制疟疾传播,国内还建立了区域疟疾联防联控机制。

那时,全国上下,没有人不在喝抗疟的药物。

想到被喝药支配的恐惧,叶清月忍着困意爬起来,去外头找了些艾草,拿火柴点燃,在屋子里熏了熏,又将剩下铺在床边。

耳边没了蚊子嗡嗡的吵闹,叶清月这才放心躺回床上。

眼皮正打架,下一秒就要睡着时,叶清月忽然听见门口传来异响。

“啪嗒、啪嗒……”

很细微的声音,像是有人想从外把门撬开。

叶清月一下子就清醒了。

“姐,外头有人。”

旁边,叶枫小声说道。

他睡眠很浅,在叶清月拿艾草熏屋子的时候,就醒了。

“我也听到了。”

叶清月眯起眼,会是谁呢?

她们刚分家,村里人知道她们手里有钱,平日里那些小混混,老赖子,估计都起了心思。

不过最有可能的,还是叶老头一家。

叶清月心里有了想法,低声问道:“阿枫,家里的针线在哪个包里?”

“我去拿。”

叶枫蹑手蹑脚地翻开包裹,很快将一根针递给叶清月,“姐,这有啥用?我帮你把菜刀也拿来吧?”

叶清月借着月光,看了眼弟弟斯斯文文的小白脸,心里忍不住嘀咕,小老弟,你这思想很危险啊。

“菜刀没这个好使。”

叶清月摁住了蠢蠢欲动的老弟,“你在屋里等着,免得误伤。”

说完,叶清月捏着针,往大门摸去。

钟婆婆家的门外可以用锁锁住,里面却只有门栓。

这样的结构,对于一些偷鸡摸狗的老手来说,很容易解决。

只要拿块薄铁片,从门缝里把门栓挑起来,门就开了。

叶清月住进来时,就发现了这一问题,所以拿布条把门栓绑住了,还往布条上浇了水,拿刀片都难划开。

以至于门外那个想撬门的人,挑了半天的门栓,都没挑起来。

叶清月眯眼看着从门缝里伸进来的铁片,悄无声息地解开了布条。

“啪嗒。”

门外的人终于挑起了门栓。

叶清月听到外头的人松了口气。

声音很熟悉。

“叶正华。”

叶清月在心里念出了这个名字,手里捏紧了针。

原来是他。

那自己下狠手,也没心理负担了。

“吱呀……”

年久失修的门,发出细微的摩擦声。

门外的人也很谨慎,很慢很慢才推开了门。

“妈的,累死老子了。”

叶正华终于将门推出一个可以让他进去的口子,抱怨一句后,将脚跨入门内。

可他大腿才伸进去,突然感觉刺痛了一下。

难道是挂到木刺了?

叶正华想着,起先没在意。

可等他的脚刚落地,突然感觉腿麻了。

接着,一股撕扯的刺痛,从他的脚底心一直蔓延到了大腿根。

“啊!”

叶正华没忍住,惨叫一声。

“是谁?!”

屋里,传来叶向红的喝声。

叶正华大惊,连忙收起腿,一瘸一拐朝家的方向跑去。

妈的,啥情况啊?咋回事啊?!

他的腿……

好痛啊!

里面的筋,像是要被撕裂了!

————

小科普:

有关女主角妈妈叶向红的“神经病”称呼。

其实严格来说,叶向红的病,并不属于“神经病”,而是“精神病”。

所谓神经病,是指的神经出了问题,而精神病,则是心理出现问题。

撇开各种细节和讲究,粗暴一点来看待两者的差别:

神经病是肉体问题。

精神病是心理问题。

大众骂人“神经病”的时候,其实是错误用法,骂“精神病”更为准确,但我猜是前者更顺口,所以大部分人习惯用前者。

考虑过后,我写村民与配角骂叶向红时,选用了“神经病”这个称呼,而不是更为严谨的“精神病”。

因为在生活中,大部分其实都是用“神经病”来骂人脑子有问题,是疯子的,用精神病的比较少。

其实也有考虑要不要用“疯子”,替换掉简介里的“神经病”。

但“疯子”这个词,程度又太严重。

容易让还没看书的读者误解叶向红疯疯癫癫,从而在看到正文,发现叶向红表现比较正常的时候,觉得文不对题,作者在诈骗。

最后综合考虑,还是觉得“神经病”更为恰当,比较生活化。

不过这篇文的女主,毕竟是医生,我想在这些方面更严谨一些,所以考虑再三,还是写个小科普比较好。

希望大家能理解_(:з)∠)_

小说《七零:分家后,她成了国家的手中至宝》试读结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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